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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大丰人大·(2016/1/18 16:18:10)·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201618日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江志坚

 

到本次大会议案截止日期18日上午9时止,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3件。其中:有关综合经济、现代服务业方面的8件;社会事业、民生保障方面的12件;农业农村水利方面的8件;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9件;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3件;政法及其他方面的3(详见附件)。根据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盐城市大丰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从全局性、可行性、普惠性方面对代表联名提出的43件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查,建议将徐建娟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的议案》列为(第1号)议案(见附件一)交区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其余42件(见附件二)拟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此外,截止18日上午11时整,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5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上述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42件,共计97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面广,质量较高,广大代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扣区委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五个着力”工作重点,着重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大丰目标,就加快经济产业升级、城乡统筹发展、旅游发展突破、民生事业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加快依法治区进程等方面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这些议案建议集中反映了当前群众关注的热点、汇集了群众智慧、表达了群众诉求。办理和落实好这些议案建议,对于促进全区内涵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必将起到较好推动作用。会后,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在法定期限内交由区政府及有关组织办理,并由承办单位负责答复代表。对其中事关全区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建议,将进行重点督办,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一: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 1

徐建娟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的议案”(第1号)

 

附件二: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 42

一、综合经济、现代服务业方面 (共8件)

1、顾松平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镇村经济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实力的议案”(第5号)

2、杨荣富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白驹镇中华水浒园项目开发建设力度的议案”(第8号)

3、陈安丰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整合旅游资源、共建大丰旅游新亮点的议案”(第18号)

4、沈菊兵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做大农产品网上营销的议案”(第25号)

5、黄艳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智能制造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议案”(第30号)

6、王海滨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把握经济发展重心转移关键时期开创大丰发展新纪元的议案”(第34号)

7、郁兴忠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助力镇级融资平台建设、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议案”(第36号)

8、陶炳生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调整社保缴费率的议案”(第43号)

二、社会事业、民生保障方面(共11件)

1、项翔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大丰同仁医院设置为二级综合医院的议案”(第9号)

2、焦恒昌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保证源头食品安全的议案”(第13号)

3、陈安丰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建设、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议案”(第17号)

4、陈永发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原区属企业独生子女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负担问题的议案”(第26号)

5、吕锦秀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议案”(第29号)

6、沈菊兵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类疾病医护能力的议案”(第31号)

7、杨建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议案”(第32号)

8、刘小荣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经费的议案”(第33号)

9、夏文锦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议案”(第35号)

10、金珍云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中小学社会活动荷兰花海实践基地的议案”(第40号)

11、刘加林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的议案”(第42号)

三、农业农村水利方面 (共8件)

1、葛顺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绿色健康农产品的议案”(第7号)

2、陈安丰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的议案”(第12号)

3、袁葆春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区家庭农场发展扶持力度的议案”(第15号)

4、杨永忠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议案”(第16号)

5、殷德荣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速发展现代农业、助推大丰经济绿色发展的议案”(第21号)

6、李开国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的议案”(第23号)

7、唐林海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斗龙渔港裁弯取直的议案”(第27号)

8、赵建成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化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的议案”(第28号)

四、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共9件)

1、李南丰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我区境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合理设置的议案”(第2号)

2、吴兴华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的统一管理机制、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力度的议案”(第3号)

3、葛顺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大城市防洪工程覆盖范围提升防洪保安功能的议案”(第6号)

4、杨永忠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麋兴公路从草堰集镇南侧进入兴化的议案”(第14号)

5、何德尧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促进大丰经济与周边市县和谐发展的议案”(第20号)

6、王海滨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镇村公路网络建设的议案”(第22号)

7、唐林海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斗龙渔港与228国道连接线工程的议案”(第24号)

8、仇兆华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351省道建设进度、促进沿线经济快速发展的议案”(第37号)

9、李实业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建大丰常新北路疏港运河大桥并纳入城市一体化工程的议案”(第38号)

五、环境资源保护方面 (共3件)

1、王连军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建设、提高农民幸福指数的议案”(第4号)

2、顾松平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效能、建立常态化考核管理机制的议案”(第10号)

3、蔡忠江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小型畜禽养殖户粪污排放的议案”(第41号)

六、政法及其他方面(共3件)

1、顾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村组干部养老保险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同等待遇的议案”(第11号)

2、金干生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人才管理、促进大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议案”(第19号)

3、季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议案”(第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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