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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大丰人大·(2016/1/18 16:07:06)·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201617日在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现将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交由区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10件(含1号议案)。其中:涉及改革发展、综合经济方面12件,社会事业、民生保障方面34件,城乡统筹、水利方面11件,环境资源保护方面13件,交通、基础设施方面30件,政法、旅游及其他方面10件。39个部门和单位承担了2015年的办理工作。区政府办积极组织办理进度督查,加大网上办理过程中的协调指导,确保了网上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各承办单位都能严格按照区人大、区政府的要求,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努力促进办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各镇(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代表建议按时办理完毕,办复率100%。总体上看,办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人大代表满意率达98%以上。

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大致分为三类:

1、已经解决或措施已经落实的64件,占58.19%

陈福涛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特困家庭政府救助机制的建议”。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努力完善社会保障政府兜底机制,进一步织牢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民生安全网。一是探索“托底”救助制度。出台了《大丰市社会托底救助实施办法》,整合救助资源,创新救助内容,优化救助形式,扩大救助覆盖面,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权益。实施办法涵盖困难群众救助基本生活、医疗、司法、住房等多方面内容。二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盐城率先出台了《大丰市城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救助办法》,设立临时救助专项基金500万元,重点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倍以上、2倍以内,且家庭当年遭受突发性事件或家庭成员患有大病的对象,给予一次2000元救助,已累计救助428户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85.6万元。三是搭建托底救助平台。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全区14个镇(区)便民服务大厅全部设立社会救助窗口,具体负责社会救助的受理、转介、分办,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王海滨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区水环境整治与保护工作的建议”。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水环境整治与保护工作,饮用水源水质保持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一是提高水资源保护意识。强化法律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中国水周等重要主题日,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关心、参与、支持治水的浓厚氛围。二是突出饮用水源有效保护。委托南京大学高标准编制《大丰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核定及规范化建设实施计划》,提升饮用水源民生工程安全系数。严格项目准入,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严禁审批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对水源保护区及周边区域巡查执法,严厉打击陆源非法排污行为。提升监测能力,投资240万元购置先进设备,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源应急监测能力水平。三是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全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积极推行“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得到规范管理和有效处置。四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区排水管网分流制与截流式改造,加强水源保护区标识牌建设。加快污水截污设施建设,保障饮用水源地取水口环境安全。

程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区公交发展的建议”。近年来,我区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有关要求,在发展公交事业方面做到资金投入优先、土地划拨优先,财税扶持优先、路权保障优先。2015年新增3条公交线路,对原有线路和车辆进行增加,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扩大公共交通服务范围。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补贴补偿制度,对公交公司低票价和优惠乘车等政策性亏损,积极向上争取足额补偿,努力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新格局。

2、已被采纳,需要长期重视解决,正在落实措施的41件,占37.27%

徐建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议案”。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一是过细安排,明确目标责任。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各镇(区)都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村组,明确到具体匡口、田块、种植农户、种植面积和承担作业任务的机手。二是注重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2015年共印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简介》等宣传、技术资料25000份,张贴标语2000余张,悬挂横幅800余条,广播报道80多次,巡回宣传250车次,举办技术培训班22期。三是加大扶持,强化政策引导。区、镇两级财政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田块,在每亩省补25元的基础上再给予15元的补助;区财政对新购置设备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户,每台(套)给予8000元的补贴;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秸秆收贮点,每个定额补助10万元;对年收贮量达1500吨以上的秸秆收贮点,按每吨2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四是健全体系,推进收贮利用。积极开展秸秆收贮业务,全区已建成稻麦秸秆收贮点20个,大中、西团、白驹、开发区等镇(区)收贮点收购稻麦秸秆量均突破5000吨以上。每个村根据稻麦种植状况安排临时堆放点3个以上。五是加强监管,严格督查考核。成立7个督查包保工作组分片包干,在“三夏”和“双秋”期间,分赴14个镇(区)开展专项督查活动,重点督查各村还田机具保有情况,秸秆收贮点和临时堆放点落实情况,抽查切碎装置加装、使用和实地还田作业情况。

袁葆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土地流转力度,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建议”。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加大组织推进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农村政策法规,广泛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宣传,让农民放心流转。重点加强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的培植,增强集中土地、经营土地的能力。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赋予农民对土地的用益物权。二是加快流转平台建设。各镇都成立土地流转交易中心,统一窗口设置和工作流程,对集体“四荒地”、资源性资产处置等一律进入交易大厅进行公开拍卖和招投标。对家庭农场采取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的资金扶持申报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健全纠纷调处网络,实行定点仲裁和流动仲裁,努力把各类涉土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三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将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保的对接,使他们放心流转土地。同时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解决土地规模经营业主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资金,加大奖补力度,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2014年区财政用于土地流转和家庭农场奖补资金达700万元,2015年省财政又下达125万元用于奖励以种粮为主的土地流转农户,下达182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扶持家庭农场建设。

顾松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美好乡村的议案”。近年来,我区扎实推进农村水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城乡供水一体化“3+1”工程和村庄环境整治,农村面貌大为改观,在盐城率先实现了城乡供水一体化,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农村“3+1”工程和村庄环境整治。做到报纸有专版、电视有专栏、简报有专辑、交通要道有宣传牌。各镇(区)和区各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农村“3+1”工程和村庄环境整治宣传,营造了全民共建、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经费保障。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自助”的原则,累计投入18亿元,确保各项硬件设施按时间节点实施到位。2012-2014年省拨付我区3853万元村庄环境整治引导资金已全部下拨到位。省财政每年每个村补助6万元,区财政每个村配套2万元,作为公共设施维护费奖补到村,27条骨干河道长效管理专项经费按每公里2000元的标准考核奖补兑现到镇村。另外,区财政每年还拿出500万元,以镇为单位进行考核并奖补到村。三是加强综合管理。区成立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镇都建立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专门抓。建立了区、镇、村三级联动监管考核机制,对农村环境综合长效管理统一实行百分考核,按季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全面加强村庄综合环境管理。

3、因实施权限或其他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5件,占4.54%

夏文锦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大丰市棉花原种场划归南阳镇管辖的建议”。棉花原种场属国有市属农林场圃,2002年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因部分资产无法处置变现,目前改制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状态。鉴于改制工作情况特殊,政策性较强,棉花原种场改制未结束前暂不考虑区划调整问题。刘小荣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现任村(居)干部办理工伤保险的建议”。目前因国家的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而未能将其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对于这部分建议,各承办部门都加强了与代表们的沟通,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代表们都表示理解。

二、工作特点

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数量多、质量高,显示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水平的不断提高。2015年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高度重视,部门积极配合,进展较为顺利,总体讲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门机构专人办理的“三级负责制”,建立了规范的建议登记、转办、审核、办复、跟踪督办、联系回访等工作机制。区政府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督查重点内容,要求承办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建议办理工作,确保办理质量。区政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一些重要的涉及全局性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办理意见。区政府办认真研究每件建议,按照每个建议反映问题的管理权限,确定了具体的承办单位,建议转给各承办单位后,各单位都能认真研究建议问题,落实责任,保证了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数量多、涉及面广,其中有很多质量好、操作性强的建议,但也有一些建议因代表所处的工作环境局限或角度不同,存在操作性不够强、反映问题的处理权限超出我区职权范围等问题。对此,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对建议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多次进行会办研究,加快推进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加强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指导,在网上办理尚未完善的基础上,采用网上办理和书面办理同时进行的工作方式,做好与每位代表的沟通答复。大部分承办单位真正做到了与代表加强沟通,能够在办理前主动与代表们密切联系,了解代表们的真实意图;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代表;在办理结束后,主动汇报办理落实情况和办理结果,促进了问题的解决,代表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3、加强协调,跟踪督办,提高质量。区政府办承担着人大代表建议的转办、督办、协调、把关等工作。为了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建议问题的落实率,在认真转办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协调、督办和把关力度。一是加大办理期间的督办、协调力度,通过积极主动督促和协调,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效率,保证了所有建议按时办复,同时也促成了一些问题的解决。二是加大了办复后的跟踪督办和再次反馈力度,使代表对相关建议的落实情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办复工作结束后,对正在解决、需要继续落实的建议进行了跟踪督办,促进了建议所反映问题的进一步落实。三是加大了审核把关力度,对各部门反馈的答复件都进行严格把关,保证了办理工作质量。

4、加强联系,扩大交流,创新工作。各承办单位十分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并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联系沟通的力度。在办理建议期间,针对反映问题不够具体、意图不够明确的建议,承办人员积极与相关代表联系,了解其真正意图,然后再研究办理。积极开展办理后的回访工作,广泛与代表交流,征求意见,增进感情,确保代表反映的问题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存在问题和工作措施

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过区政府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已按时完成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人大和代表们的期望、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承办单位仍然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程度不够,建议办理的积极性不高,极个别部门存在推诿、拖拉等现象。对此,今后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各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他们从执政为民、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建议办理工作,增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加强建议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对涉及全局性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跟踪督查,努力促进建议的落实解决;三是进一步加大审核把关力度,通过对每个建议答复的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与代表们的联系与沟通,通过电话联系、回访等方式,更广泛地征求代表意见。

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根据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完善办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办理实效,努力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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