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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丰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大丰人大·(2015/1/17 17:24:46)·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2015年1月13日在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大丰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市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57亿元,实际完成60.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增长19.9%。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25%)32773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营业税225312万元,增长88.1%;企业所得税(40%)30928万元,增长50.1%;个人所得税(40%)16634万元,增长80.2%;城市维护建设税24187万元,增长42.5%;城镇土地使用税25954万元,增长34.4%;土地增值税59065万元,下降33.1%;契税37721万元,下降41.6%;非税收入104983万元,增长16.9%。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市2014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62.33亿元,预算执行中,上年结转支出6.4亿元,上级补助20.2亿元,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最终为88.93亿元。预计全年完成公共财政支出82.32亿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3.7亿元,增长20%。全市公共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646万元,增长14.6%;教育支出118391万元,增长24.8%;科学技术支出28396万元,增长19.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755万元,增长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34万元,增长2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897万元,增长21.4%;节能环保支出21727万元,增长70.3%;农林水支出136714万元,增长12.5%;住房保障支出17593万元,增长23.7%。

2014年全市实现公共财政收入预算60.02亿元,加上上年结余和上级补助,形成地方留成财力88.93亿元,实际支出数82.3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61亿元。全市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本级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37.24亿元,实际完成37.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增长19.8%。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本级2014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53.28亿元,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18.58亿元,上年结转支出6.33亿元,全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最终为78.19亿元,预计全年完成公共财政支出71.93亿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2.02亿元,增长20.1%,结转下年支出6.26亿元。市本级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1.94亿元,其中:港口建设费收入629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04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7813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33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3483万元。全市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18.11亿元,其中:教育支出83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8514万元,农林水支出64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26万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完成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保基金收入178995万元,完成预算的115.3%,增长16.7%。其中:保险基金收入12700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8830万元,转移收入1407万元,利息收入1756万元。全市实现社保基金支出148262万元,增长17.7%。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075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602万元,转移等其他支出2901万元。2014年社保基金当年结余30733万元。

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强化征管措施,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过去的一年,面对经济增长放缓、结构性减税因素增多、增收空间缩小与收入任务加大的严峻形势,全市上下紧扣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千方百计组织收入,全力以赴加强征管。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高增长速度,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首次突破60亿元,增幅达19.9%,增幅列盐城第一。在保证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狠抓收入提质增效,收入质量稳步提高,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495183万元,增幅20.5%,高于非税收入增幅3个百分点,税占比达82.5%,超过省定标准2.5个百分点。

2、发挥财政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更加有力。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安排资金支持经济发展。全年安排支持经济发展资金总额2亿元,其中:安排新增担保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担保公司注册资金总额达1.5亿元,全年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超5亿元;设立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亿元,引导企业转型发展;拨付旅游发展资金6000万元,支持旅游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全年统筹调度安排过桥资金35.69亿元,大力度支持镇区发展。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研究用足财政政策,2014年积极向上争取省生态转移支付1.05亿元,争取省债券资金1.9亿元,在争取到港口深水航道建设中央资金3.07亿元基础上,省财政又配套3.07亿元,目前已到位1.5亿元。2014年全市向上争取资金已超过22亿元,增长超过10%。三是深入开展“三服务”。摸清近几年新建竣工项目情况,找出问题,协调要素,促进新上项目达产达效。2014年全市纳税超千万元工业企业21户,其中超五千万元5户、超亿元3户。

3、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继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当年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支出比重超过80%。一方面集中财力为民兴办实事。全年筹集资金4.07亿元,全力支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备用水源整治提升等市委、市政府10件重点实事工程。增加1亿元,支持实施提升民生保障水平12件实事。另一方面全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安排资金1.1亿元,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提升教育均衡化和现代化水平。筹集资金2.93亿元,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等改革。全面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社保政策,连续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落实各项涉农政策,大力实施财政支农项目建设,全年拨付1.79亿元,支持川东港拓浚和王港闸下迁等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农村环境整治。2014年,全市民生支出44.04亿元,比上年增长22.7%。

4、坚持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扎实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相关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融资行为,压缩债务成本。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实行收支脱钩,优化投资环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财政平衡压力加大。为支持镇区经济发展,市财政按照新体制加大了新增财力下移力度,同时一些过去分级负担的民生项目也由市本级财力统筹安排,加之从2014年起,全省实施新一轮省以下财政体制,财政平衡压力加大。二是财政管理须进一步规范。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对财政管理要求更严,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全面实施预决算公开,落实主体监督责任都将成为新常态。三是债务化解工作有待加强。近年来,随着省支持苏北发展和沿海开发战略的相继实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在全力争取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等方面,各主体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一定的配套投入,控减化解债务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转型升级、内涵发展”的工作要求,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积极培植财源,全力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草案

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67.22亿元,比上年实绩增加7.2亿元,增长12%。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70.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47亿元,增长13.6%。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财力70.8亿元,收支相抵,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42.16亿元,比上年实绩增加4.17亿元,增长11%。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60.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7.52亿元,增长14.1%。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60.8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3363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0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港口建设费收入50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3363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33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0万元,资源勘探等支出130万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保基金收入预算为182882万元,增长2.2%。其中:保险基金收入12932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1286万元,上级转移收入403万元,利息等其他收入1864万元。全市社保基金支出预算176031万元,增长18.7%。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6689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080万元,转移等其他支出405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000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3000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000万元。

三、确保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措施

为全面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我们将着重落实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建立公平税负环境,通过完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进一步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贡献份额。细化税收征管措施,加强房地产建安成本监控,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的征收管理。加强零散税源管理,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工作的相关实施意见,服务好各经济板块,着力培植新的税源增长点。完善考核办法,提升收入质量,提高主体经济税收份额,提高国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保证增值税等主税种收入稳定增长。

(二)加强财源建设,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大力度扶持新产业经济、园区经济和镇村经济,突出支持重点企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税源培植力度,做大做实财源基础。增加担保公司注册资金,释放政策性担保的放大效应,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落实好财政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政策,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落户大丰,撬动银行信贷投放,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向上争取支持,研究用足国家和省支持苏北发展和沿海开发的政策,在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拉动全市经济发展。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向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不断增加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继续加大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医疗、养老、教育、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努力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服务好重点项目。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措施,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探索股权投资和有偿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充分发挥好项目主管部门监督职能,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发挥好主体职能作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发挥财政资金应有效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积极向省争取政府债券,压缩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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