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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丰人大·(2013/1/9 16:12:31)·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2012年12月28日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家祥受大丰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大会认为,2012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市委“能快则快,跨越发展”总基调和“增长、创新、实力”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大丰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大会指出,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奋力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着力加强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法治大丰建设;扎实开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动员和团结全市人民,聚焦沿海开发,聚焦旅游发展,聚焦重大项目,聚焦城乡统筹,聚焦创新驱动,聚焦民生幸福,为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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