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685 更新时间:2014/1/10 9:28:57

 

 

 

 ——2014年1月5日在大丰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春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年来的工作回顾

 

    2013年是我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全力提供法治保障的一年;也是我院联系群众、改进作风,继续保持创先争优良好态势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市“创新驱动、转型跨越”总基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奖”、“党风廉政建设奖”,被盐城市检察院表彰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盐城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公正执法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涉检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文明委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在2013年度盐城检察系统业务考核中,我院继续名列第一。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检察职能,紧贴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健康发展

服从和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是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根本要求。一年来,我院始终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服务沿海开发。以派驻“两区”检察室为依托,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项综治工作,组织开展“服务沿海开发检察行”活动,严厉打击危害沿海开发的刑事犯罪。推行“特派检察官”制度,对港口万吨级深水航道、临海高等级公路大丰段、盐淮高速大丰港段等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资金开展一事一防、专人专防,服务和促进沿海开发的顺利进行。共举办廉政讲座23次,列席重大工程招投标31次,预防资金总额40多亿元。深入开展“两服务”和“三服务”工作,与13家重点企业建立“检企联席会”、“维权直通车”机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8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港区检察室被盐城市委政法委表彰为“盐城市优秀人民检察室”。

    服务新农村建设。按照市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出台《关于进一步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涉农检察十承诺”,不断拓展检察服务的新载体、新途径。集中力量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察”活动,先后查办发生在“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民生领域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1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全面落实市委“三解三促一加强”、“进村入户”、“金桥行动”活动要求,深入万盈镇殷灶村等联系点,推行便民举措,化解矛盾纠纷,排查社会风险,树立了“亲农、护农”的检察形象。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突出围绕“水、绿、海”三字做文章,探索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监督机制。在健全生态领域犯罪案件专业办案组的同时,积极开展“服务生态建设,呵护碧水蓝天”环保检察行活动,深入重点镇村巡回普法、以案释法11次,开展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类案预防7次,为重点企业负责人、环保局中层以上干部及乡镇环保干事开设环保法制讲座3次。自编自拍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微电影——《检察蓝》,被省检察院推荐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展播”。

    二、牢记党的宗旨,践行执法为民,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群众满意与否是衡量检察工作的唯一标准。一年来,我院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努力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拓展联系和服务群众平台。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服务窗口建设,设立网上申诉平台,开通民生服务热线,方便群众诉求。深化12家检察工作站和25家社区联系点工作,发放检民联系卡,开展巡访接访,受理控告申诉,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成立“青年检察官宣讲团”,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五走进”活动,着力提升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

    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先后办理山羊系列失窃案14件,立案侦查“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背后的渎职犯罪2人,介入调查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9起。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起诉非法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2人。通过对每一件民生案件的办理、每一项民生工程的关注,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民生情怀。

    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保护。突出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成立“女检察官爱心工作室”,聘请心理治疗师,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和专案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共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16件25人,作出相对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7人,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13次,跟踪帮教11人。针对交通肇事等案件中的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119件,社会反响较好。推行“留守家庭联系卡”制度,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的检察保护。我院群众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

    三、突出平安建设,注重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稳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一年来,我院以维护稳定为己任,积极参与“幸福大丰”建设,促进和保障全市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按照市委构建“和谐稳定示范区”和“法治建设先导区”目标,积极落实提前介入侦查、捕诉衔接、三级审查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报捕案件204件291人,批准逮捕170件25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78件724人,决定提起公诉447件635人。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专门成立“刑事和解案件专业办案组”,引入心理疏导干预机制,在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和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决定时,开展风险评估,深化检调对接,推行释法说理、息诉和解和检察救助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319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53件、民事申诉和解28件,救助刑事被害人10人。受理来信来访109件,均作了及时、妥善处理。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依法、妥善办理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一批重大、疑难、敏感、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认真开展刑事类案预防和社会风险研判工作,先后组织“打击非法集资,促进金融安全”等类案预防6次。积极融入全市网络舆情监控体系,倾听网民心声,引导社会舆论,成功处理网络舆情两起,共同唱响大丰法治“好声音”。

    四、坚持市委领导,惩防职务犯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反腐工作的统一部署,依靠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依靠人民群众的热情参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完善和落实举报人、证人保护制度,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案件移送机制。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8人,其中贪污案件2件8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受贿案件9件9人,大案率100%,要案率66.7%,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坚持人性化办案,通过给予犯罪嫌疑人生理、心理和情理上的充分关怀,融情于法,感化教育,使执法办案过程转变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

    着力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重点查办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危害群众利益、危及政府投资安全的渎职犯罪,努力遏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从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8人,大案率100%。依法查办了中储粮李某渎职案、盐城市商务局周某渎职案,在盐城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综合运用预防调查、案例分析、预防建议等措施,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共开展预防调查13次、案例分析20次、行贿档案查询560批次,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14件,采纳率100%。与市纪委密切配合,倾力协作,牵头全市118家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示范单位”争创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习总书记“预防出生产力”的新论断。推进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共开展警示教育57次,受教育5300余人次。自拍廉政宣传片《黄海岸边长鸣警钟声》,在盐城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积极营造全市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五、强化诉讼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建设“法治大丰”的核心内容。一年来,我院恪守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检察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人权,重点监督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违法问题,严格排除非法证据,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共不批准逮捕34件40人,监督撤案2件2人,纠正漏捕3件3人;决定不起诉14件14人,追诉4人。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设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前移监督关口,增强监督实效。我院侦查监督科被盐城市委政法委命名为“公正司法示范点”。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的监督。共纠正提请不当减刑3人,纠正刑罚交付执行、管理教育、组织劳动等违法情形47件。推动与社区矫正监管信息联网,纠正监外执行违法19人,建议收监执行8人。坚持尊重和保障在押人员权利,先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5件,纠正刑期折抵计算错误10件,帮助在押人员追回被扣合法财产价值21万余元。由我院牵头、公检法司四家会签的《财产刑督促执行办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监督李某社区矫正的纠违通知书被评为全省“十佳纠正违法通知书”。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严把抗诉案件质量关,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及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4件,受理民事申诉案件57件,立案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4件,提请抗诉1件,建议抗诉1件,法院再审改判5件。针对一破产清算案的检察建议书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朱某交通肇事抗诉案入选《省高院六十年经典案例》。

    六、树立人本理念,提高整体素能,塑造队伍良好形象

持之以恒抓队伍是检察事业契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期待的重要保证。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检、人才兴检、从严治检”战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队伍凝聚力。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不断提高队伍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积极参加市委组织的“每月一课”、“学习十八大精神轮训班”等学习活动,有计划地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报告会、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中央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入脑入心。结合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在全院扎实开展“队伍素质深化年”活动,开辟学习专栏,举办道德讲堂,开展“检察之星”评比,切实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院进位争先上来。

    推进执法能力建设,提升队伍战斗力。以提升干警“六种能力”为目标,加强与南大、苏大法学院的检校共建,成立“卯酉河畔”法学社,举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培训班,构建“基地+学社+讲坛”三位一体的素能提升机制。建立“检察实务导师制”,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完善典型案例数据库,提升干警办大案、办难案的能力。目前,已有19名干警被省、市检察院确定为“专门型人才”、“优秀办案能手”。

    加大自身廉政建设,提升队伍公信力。坚持以“星期六党校”为平台,推进自身廉政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组织开展以“进行一次全员廉情约谈”、“举行一次廉政宣誓签名”等“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月”活动,受到盐城市检察院戴飞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编印《读文思廉》旬刊、《警钟长鸣》月刊,开展主题征文、书画展览等系列活动,引导干警提高思想站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诚恳听取意见,改进工作作风,编发《鹿乡检韵》4期、举办“检察开放日”5次、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6次、开展“代表委员百庭评议”6次,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在回顾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创新创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科技强检工作还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正确审视,努力改进。同时,我们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继续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帮助我们克服不足,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2014年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4年是我市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我院持续发展、稳中求进的重要一年。2014年,我院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总体部署,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创新创优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证,零起点争创,高标准履职,奋力争当全省基层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为我市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育检”,更加牢固地坚定政治信念,争当服务群众的表率。将2014年确定为“理论素养提升年”,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进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为全市发展提供强大“正能量”;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不断学习提高、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从严从实查摆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六个并重”为内容,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职业底线。

    二是进一步强化“业务立检”,更加有恒地保持发展后劲,争当履职履能的表率。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推进平安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腐败案件发生;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 护司法公正。

    三是进一步强化“品牌促检”,更加有效地发挥示范作用,争当创新创优的表率。以贯彻落实中央司法改革为契机,继续强化“生态检察”、“平和检察”、“服务检察”等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以群众工作为主题的检察服务新品牌;围绕港城建设“突破年”活动,加大服务沿海开发力度,促进港城大突破、大发展;以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为目标,积极开展“环保检察行”活动,及时研究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发生在节能环保、海洋生物等新兴领域的疑难案件,全力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四是进一步强化“人才兴检”,更加严格地抓好队伍建设,争当进位争先的表率。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导向,以岗位素能标准为依据,分类开展任职资格、岗位技能、综合知识等专项培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以推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契机,开展全员培训,实现网上办案、网上预警、节点控制、动态监督,提升干警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先进典型培植,努力培养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人才;始终坚持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致力建设一支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展望新的一年,市委市政府对检察工作寄予新的厚望,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充满新的期待。我院将更加自觉地坚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更加主动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认真地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幸福大丰、实现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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