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大丰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大丰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议同意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实现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