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9日大丰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
任命郑刚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三龙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丁冯旺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陈菁华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大丰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浩锋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秦钢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南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沈勇兵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大丰港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刘庄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杜美玲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三龙人民法庭庭长,免去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庆华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南阳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郁剑波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西团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祚宏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南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芳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朱剑媚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朱艳萍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董素岚同志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吴淮平同志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严如春同志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杨霞同志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