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7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忠俊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剑媚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葳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鑫邦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季锋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三龙人民法庭庭长;
徐辉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大丰港人民法庭庭长;
刘锋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茅小红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强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许雁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倩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三龙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徐忠俊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大丰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朱剑媚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葳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刘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季锋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徐辉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锋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茅小红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西团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许雁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三龙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霞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丁冯旺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祚宏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陆文义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春银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黄杰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肖林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大丰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