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0日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 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徐忠俊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大丰港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三龙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蔡树祥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南阳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西团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韦翔龙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南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郁剑波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三龙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刘庄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 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刘庄人民法庭庭长;
徐 辉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大丰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
朱永庆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曙杲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褚保平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淮平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俊发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