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9日大丰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春银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蔡树祥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西团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徐忠俊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三龙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刘 锋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南阳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吴 丹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刘 萍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朱艳萍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杨金柏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黄 葳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季锋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韦翔龙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周长青同志大丰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董素岚同志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龙璋同志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耿斌祥同志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