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财政资金监管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财政资金高效运行,草堰镇人大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发力点,在财政所积极配合下,通过四项措施,建立了“职责明确,保障有力,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资金监管机制。
建章立制,规范运作。成立了由两名镇人大代表与镇人大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配合参加的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各项制度,确保了资金在制度控制上得到有效的规范。
强化考核,注重激励。人大督促政府将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各个条线、部门及个人的单项考核中,并与年终综合考核挂钩。
下发清单,关口前移。将政府投资备案项目、财政预算项目、历年常规项目归类形成清单,提前下发到相关单位,弥补信息通达时滞缺陷,做到事前监管。
跟踪问效,全程监管。监管触角延伸到财政资金的每一个环节,加大监管结果的运用和监管数据的分析,加强社会监督,提高资金监管绩效。
董华鸿、宗亚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