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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堰镇人大纪委联合打造“1+1>2”监督新模式

大丰人大·(2019/7/17 11:34:54)·镇级人大

今年年初,草堰镇人大和纪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联合对政府部门进行星级评议的实施方案》,旨在把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相结合,实现职能互补、双重监督的“1+1>2”新模式,为增强监督实效,推进镇域经济社会稳健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地保障。

人大与纪委的权限及监督范围各有侧重,监督的效果及覆盖面也有不同程度的局限,在多年的监督管理工作中,该镇人大主动与纪委协商,以联合监督的形式,出台了《关于联合对政府部门进行星级评议的实施方案》,通过集中检查监督和平时抽查督查、集体监督和平时人大代表、纪委委员监督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24小时监督考核,最终通过每个人大代表和每个纪委委员的评分体现干净担当履职结果的星级等次。

评议方式。采用一星、二星、三星制。一星为星级最低级,占总数的30%;二星为星级中档,占总数的50%;三星为星级最高级,占总数20%。评议方法。将根据工作需要,对所有政府部门进行季度评议、半年评议和年度评议。季度评议。即在每个季度召开的主席团工作会议、纪委委员会议上,由参会人员对政府部门进行一次季度书面评议。半年评议。即在每半年召开一次的全体人大代表会议、纪委会议上,由全体人大代表及相关人员对政府每个部门进行一次书面半年评议,并将半年监督评议结果汇总通报给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年度评议。即在年度全体人大代表会议及全体纪委委员会议上,对政府被评议单位部门再进行一次全面的书面评议。由人大办主持的评议办公室,将结合全年评议结果进行汇总,报镇党委、人大、政府三班领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评议内容。《宪法》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上级党政文件、会议布置及领导交办事项;镇党代会、人代会、党委会等各项会议精神的落实;镇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交办、督办的重要事项和责成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镇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批评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落实情况;党政全年工作任务及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党政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评议结果。集体。单位部门集体,被评议为一星以下的(包括一星),年终不得被评为各级各类先进集体。个人。单位部门集体,被评议为二星以下的(包括二星),负责人不得被评为年度各级各类先进个人。重点评议。单位部门集体,被评议为一星以下的,将作为下年度镇人大重点评议对象候选单位。

由于该项活动的开展,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明显提升,到目前为止,除全镇整体工作在全区前移外,不少单位部门工作更加显著,从后进跃入先进的就有8家,先后多次被上级表彰和嘉奖,其中4名镇三班领导被提拔和重用,其中包括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和1名副镇长。

董华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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