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丰镇人大积极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建言献策,多举措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强化监督,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运行。
将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定为村务公开日,全镇30个村(居)定期公开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扶贫、惠农政策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执行长期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各村(居)聘请人大代表和熟悉财务工作的党员为财务工作监督员,严格审核监督财务状况。镇农经中心业务骨干为监督员定期讲授财经法律法规和业务操作程序,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制定出台《新丰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从对象、范围、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建立“三资”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实行“村报—镇批—村用”的管理模式,为保证“三资”管理扎实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对编外工资、报刊杂志费用和津贴补贴政策等村级非生产性支出,严格实行限额、联审、公开制度。村级设立非生产性开支明细账,对各个项目进行分类并逐项公开,村会计对原始凭证真实、有效、合法性严格把关,接受村财务工作监督员审核。
(马绍良 刘科文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