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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盈镇给人大代表履职“打分”

大丰人大·(2017/8/24 11:00:35)·镇级人大

近日,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人大主席团在全区率先出台了《万盈镇人大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自觉性。

该镇人大代表履职积分制管理办法的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履职要求、积分评定等。积分评定在建立档案的基础上,再制定分值设置、奖惩方法 。分值设置共分为履职优秀、履职较好、履职一般、不称职四类。其中90分以上的为履职优秀,76-90分的为履职较好,60-75分为履职一般,60分以下为不称职。奖惩方法:对评定为履职优秀的人大代表,将给予通报表彰,同时将分值作为推荐连任下一届代表资格重要依据。对评定为称职的人大代表,由镇人大主席团找其谈话,代表本人制定限期改进措施,报人大办备案;若限其不改进,或发生以下行为的,镇人代会将采取相应措施:(1)未经批准两次不参加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2)未经批准连续四次不参加镇人大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接待选民的;参加座谈、视察、检查、审议等连续五次及发言的;人代会期间连续两年不提出(含附议联名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视为不能胜任代表职务,建议本人向镇人大辞去代表职务。(3)参加代表活动不积极,不能较好地履行代表职责的,由镇人大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诫勉谈话后仍无明显改正表现的,视情况由镇人大另行处理。

 

                  (张玉霞、孙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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