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您现在的位置: 大丰人大 >> 人大广角 >> 人大知识 >> 正文
 
 

代表建议与议案的区别

大丰人大·(2017/8/14 11:01:47)·人大知识

代表既可以根据人大的职权范围提出议案,也可以就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两者都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方式,但是二者又是存在区别的。

(1)主体不同。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没有人数要求,可以一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而代表提出议案必须达到法定人数,如向全国人大提出的议案应由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

(2)提出的时间不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而议案一般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对个别符合议案基本条件、准备成熟的代表议案,也可以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

(3)内容不同。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其内容十分广泛,可以涉及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以及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问题;而代表提出议案,其内容应当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

(4)处理方式不同。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后,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而议案提出后,由大会会议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知识读本)

 
【 文章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199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大丰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苏ICP备090749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