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学法说“双禁”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954 更新时间:2016/11/9 14:46:35

“确实不能再随便烧秸秆了!”

“不仅不能烧,把秸草抛下河也不道德。镇上村里投入大量资金搞沟塘整治,我们绝不能再把河水污染了!”

10月22日下午,细雨蒙蒙。白驹镇新垛村党群干服务中心会议室内,三组陈桂云和二组朱福莲两名妇女一边看着电视上的宣传视频,一边热烈地交流。她们是来参加村里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动员会的。

“说得好!”分工新垛村的镇政府副镇长朱锐迈进会议室,一边抹着脸上的雨水,一边接过她们俩的话说道,“焚烧秸秆、将秸秆抛下沟河不仅仅是不道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朱锐曾长期分管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名镇人大代表,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省人大常委会新近批准实施的地方性法规《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一经出台,立即引起了他的关注。他打开笔记本,翻开剪贴的《条例》,开始了动员:“推行秸秆禁烧禁抛,搞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既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的需要,也是我们全力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的需要。”

“遵守法律法规,不露天焚烧秸秆,不将秸秆乱抛河道,应该成为我们家家户户的自觉行动!”镇人大代表、村民委员会主任周家乐代表村党总支、村委会,宣读了致全体村民的一封公开信,“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和村民们带头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不烧一把草,不污一条河,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农村多做贡献!”

陈桂云、朱福莲俩人都是收割机手家属。听完镇村领导的动员,陈桂云轻声跟旁边的另一名女人大代表陈萍说:“我家早就在收割机上装好了切碎机,保证为农户的收割、秸秆还田服务好!”陈萍非常满意地跟她竖起大拇指:“谢谢你们的支持与配合!”(董汝涛)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