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人大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905 更新时间:2015/12/14 17:25:52

人大必须依法行使职权,这是人大工作的一条根本的原则,也是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

人大的职权是法定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一院制,人民的一切权力都统一地、集中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并在这一前提下,合理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关职能。各国家机关的职权都是法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办事,既不能失职又不能越权。凡是法律赋予的职权应尽职尽责地去行使,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职权就不能随意介入,不能干扰其他机关的工作。

人大的工作程序是法定的。宪法和法律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程序有一系列的基本规定。违反了法定工作程序,就不能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进行正常和富有成效的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的时候,不能怕麻烦、图省事,而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以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

人大的工作方式是法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通过举行会议,集体行使职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举行会议进行选举或者通过议案、决议、决定,法律规定要求必要的人数,要求必经的程序,要求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果。在闭会期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同样要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这样,才能保证真正发挥出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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