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大会由李志军、戴勇、范大玉、石根美、韦国、钱江、李实业、季明珍、董坤、姚勇、沈刚、黄磊、王路、姜华新、茅晓峰、葛余柏、徐中健、郭大海、韦峰、郁冰、陈纪忠、袁伟、席刚、仇兆华、密云担任执行主席。区委书记李志军主持大会。大会应到代表279名,实到代表235名,符合法定要求。
会上,各位代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共同完成了大会的选举工作任务。计票结束后,大会主席团召开第六次会议,听取总监票人关于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并根据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确认选举结果有效。
经过选举,刘海峰同志当选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还向宪法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