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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出席区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暨宣誓仪式
7月6日,区人民法院举行新任区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暨宣誓仪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志坚出席并讲话。
今年5月22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陈永华等113名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陪审员的议案》,这是大丰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和程序选拔的首批区人民陪审员。
会议宣读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陈永华等同志职务任命通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志坚为新任区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江志坚主任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区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民民主,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有利于提升审判公信,有利于推动社会法治,要进一步认识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他建议区人民陪审员要切实履行好法定之责,注重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发挥优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合理安排工作关系,遵纪守法,切实维护良好形象。同时建议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强化对人民陪审员的使用管理,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和考核,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工作。希望各位陪审员在区人民法院和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成为推动我区司法改革建设,实现公平正义的有效力量。
随后,区人民法院组织全体新任区人民陪审员举行了向国旗庄严宣誓仪式,并对新任区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培训,为这些“不穿法袍的法官”能更好地走上陪审岗位,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奠定基础。
(人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