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您现在的位置: 大丰人大 >> 人大动态 >> 文字新闻 >> 正文
 
 

区人大专函交办《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突出问题

大丰人大·(2019/5/29 16:39:34)·文字新闻

5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就《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水环境突出问题,向区政府作出交办工作函。

4月底启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积极策应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的执法检查活动,出台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召开了环保、水利、农村、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到相关重点领域、区域、部门、企业开展调研,专项视察水环境保护工作,并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相关的明查暗访活动。

针对上级人大明查暗访中发现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检查,为全区水环境保护工作夯实政治思想基础;要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狠抓关键重点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饮用水源保护、断面水质监控、黑臭水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海洋环境保护,要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存在问题,特别是对上级人大明查暗访发现并指出的问题,区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迅速拿出切实的解决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促进切实解决问题;要落实各方责任,明确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问题所在辖区的属地责任和具体承办部门及人员的工作责任;要强化人大监督,对上级人大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人大要及时全面交办到位,并全程跟踪,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响应,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人大报告水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促进我区水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高,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举措,确保《水污染防治法》落到实处,合力为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作出积极贡献(王海滨  徐文忠

 
【 文章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142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大丰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苏ICP备090749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