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人大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和省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要求,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维护法制更加统一。
本届以来,共收到区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3件。为切实提高审查质量,聘请包括律师、教授、人大代表在内的法律专业人士,组建了备案审查咨询组,定期开展集中审查活动,全面实现了从被动审查向主动审查的过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得到政府高度重视,逐项研究落实。同时,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适应新时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需要,常委会在认真回顾总结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施意见》,对备案审查工作相关事项作了进一步明确,厘清了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责任权限,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成立法制委员会,依据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盐城市大丰区建筑业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抓好调研工作,着力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流程,推进备案审查制度步入规范化轨道,有效维护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