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2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家祥主持,副主任江志坚、王周斌、江波、赵晓庆出席,副区长赵玉霞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要求,要紧扣全区大局,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突出重点对象,引领带动全社会法治素质普遍提升;要坚持德法并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注重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要加强组织实施,努力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保障;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证“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决议贯彻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计划;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中旬召开;审议通过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处主任、副主任和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听取和审议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并决定276名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全部有效;审议并原则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