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南京市鼓楼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绍森一行来我区考察交流法制委工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吴家祥、副主任江志坚陪同考察。
我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组织机构建设。2015年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26号文件规定“县级人大可以设立法制、财政经济等专门委员会”,对基层人大法制机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我区人大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健全组织机构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大丰建设,迅即部署、力促落实专委,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通过办法》,设立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从而开启了我区民主法治建设新征程。目前我区法制委员会共7名委员,主任委员由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委员为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兼任,不断充实拥有法治实践和法律专业背景力量,在人员结构上更加科学合理。
我区法制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先后组织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和《盐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草案)》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建议;9月19日,召开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专题讨论了盐城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及2017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
考察组一行对我区法制委立足实际,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合力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发挥监督职能,扩大监督主体范围,努力形成人大监督司法工作协调配合体系,从制度上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两地加强交流,充分发挥专委职能,努力推动法治江苏建设再上新台阶。
(黄永新、董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