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1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家祥主持,副主任江志坚、王周斌出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郭超,副区长董毅列席。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大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1)》推进落实情况、滩涂综合开发利用,区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听取了区交通运输局、地税局专项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1—10月份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听取了2015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情况报告。
关于今年1—10月份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会议要求,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做好预算调整后的衔接工作,确保财政支出稳定;抓紧明年预算编制工作,提升预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关于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工作的广度和频度,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夯实预防工作的群众基础;突出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建章立制、规范运转的力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监督机制;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推动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整体合力。关于房地产市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保障房建设扎实推进,建议要进一步扎实措施去库存,加强防范控风险;与时俱进增强意识,平稳推进货币分配一体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完善建设规划和督导检查,进一步健全开发机制和保障房进出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加强综合管理,形成开发、物管、处理违建的良性工作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