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始终践行履职为民宗旨,聚焦民声民情、维护民本民利。针对群众普遍反应强烈的养老问题,区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聚焦养老服务工作,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完善。
为积极主动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形势,2014年,围绕督办“关于推进我市老龄服务事业和服务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政府部门逐步突出老龄事业和产业扶持保障功能,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内公交车放宽至60周岁以上,区内外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证》都可以免费乘坐城区内公交。对老年人进入由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点、文化宫、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以及纪念性陵园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享受优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同时,自2014年初,区委区政府就将提高“尊老金”发放标准列入政府提升民生保障水平12件实事之一,从财政上突出保障,提高标准,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
2015年,将“关于推动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为第1号代表议案重点督办,结合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的“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对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探索和实践。区政府在常委会上专题讨论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程的通知》(大政办【2015】99号)和《落实第1号议案交办意见的通知》(大政办【2015】92号)文件,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各镇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目标、主要原则、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不断健全组织网络。经过全区努力,截止到2015年底,全区全年共建成运营的标准化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家,建成运营的普通型农村服务站有29家。完成对60周岁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养老需求等信息采集工作,已经为3420名政府补贴对象建立专门档案资料,全区有424家服务商开展日间照料、家政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
2016年,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权,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我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政府切实增强养老服务意识,从思想上认识到我区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督促各镇区、相关部门单位充分认识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认真抓好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工作。要整合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资源,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合力;要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要鼓励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合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浓厚氛围。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重大民生项目,事关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长期关注和持续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直在路上,要继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黄永新、董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