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9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家祥、副主任江志坚、夏继永、江波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范大玉列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本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丰市“十二五”规划部分经济指标的议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上半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保持稳定增长、转型升级效果明显、沿海开发加快推进、城乡统筹亮点频现。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会议建议,要高度重视实体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着力提升主体经济的比重和竞争力;要千方百计用足资源,放大优势效应,着力把存量潜力转化为经济增长的动力;要强化服务,形成合力,放大招商引行效应,充分发挥金茂担保、过桥资金的应急和杠杆作用,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着力营造有利于创业发展、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要集中精力招商引资,突破项目,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要持续发展镇级农业园区建设,完善组织机构,增强规模效应,积极发展高效智慧农业,提高科技示范水平,推进镇级农业园区的纵深发展。
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强化税源经济意识,充分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要围绕目标任务,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加强现有资源利用,挖掘税源潜力;要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能,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重视政府债务监管,积极防范财政债务风险;要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四本预算”编制,积极构建强有力的预算约束机制;要全力支持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政策执行及绩效的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财政收支行为合法性和规范化。会议通过了《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对于大丰市“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的调整,会议认为调整部分指标,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要求,有利于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和执行,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会议通过了《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全市“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