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会
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
1月14日上午,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是:倪峰、陈平、韦新、宋勇、吴家祥、江志坚、夏继永、王周斌、江波、袁国萍、徐卫东、陈同远、李声源、丁瑞云、张守中、张锦生、夏寅、夏红霞、郁兴忠、刘兴宏、沈刚、沈菊兵、李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江志坚主持。
大会首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家祥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吴家祥说,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市委“转型发展、稳中求进”总基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1项,作出审议意见、主任会议纪要16项,作出决议决定5项,组织视察、执法检查26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依法补选盐城市、大丰市人大代表10名,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115人,较好地完成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努力。主要工作表现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致力推动改革发展;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全力关注民生幸福;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促进依法治市;创新代表活动方式,着力增强履职意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强化自身建设。
吴家祥指出,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牢牢把握党的领导中心,不断深化法治思维、创新思维、民生思维,着力在推动转型升级发展上奋发进取、着力在加快法治大丰建设上积极作为、着力在增进全市人民福祉上持续给力、着力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勇于创新、着力在强化人大自身建设上与时俱进,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努力创造新常态下人大工作新业绩。
大会还听取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宋长琴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春山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还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