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市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宪法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大丰”建设,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市人大机关以“星期六党校”学习为契机,组织机关全体党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内容。市人大机关党支部书记陈桂官同志主持学习活动。
学习中,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曹震同志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我国宪法与宪法的实施,对比介绍了宪法与其他的法律以及宪法关于我国政治、经济制度和公民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基本规定,并分析了“黄克功案”“山东齐玉苓冒名顶替上大学案”、“收容遣送制度孙志刚案”等以个人代价促进宪法尊严树立的鲜活案例。随后,大家在交流发言中,都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就宪法日的起源、宪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系列职权以及选举制度等话题进行探讨。大家纷纷表示,作为人大机关的一员,对学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负有重要的责任,不仅要全面学习把握宪法的科学内涵,以学习提高境界、增强底蕴、开阔眼界,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还要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中严格依照宪法办事,真正把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陈桂官书记在学习总结时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由宪法确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由宪法确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由宪法赋予。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人大机关全体同志一定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熟悉了解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内容,进一步坚定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信心和决心。并进一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水平,积极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地方人大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落实和执行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