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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审议监督“催生”政府实施办法

大丰人大·(2014/10/30 10:30:08)·文字新闻

近日,大丰市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印发了《大丰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要求各镇(区)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力度。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农用地被征用,失地农民的人数不断增加,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是关系民生、城镇化和经济跨越发展的大事。近年来,大丰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在2012年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列为一号议案进行全年督办,市政府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多次在市长办公会上会办,出台了《大丰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但由于该项工作涉及面较大,加之有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具体情况较为复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没有做到全覆盖。2013年大丰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又向市政府提出“要继续努力协调,各部门、各镇(区)要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等意见。

持续两年的审议监督,先后两份审议意见,引起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大丰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并于即日起施行实施。

该办法的实施,使大丰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得到了保障,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同时也使人大的审议意见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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