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家祥主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江志坚、夏继永、王周斌、江波出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石根美列席。
会议审议和批准了《大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计划;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处主任、副主任和工作机构名单;审议并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关于《大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的议案,会议认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是全面深化改革,适应新时期我市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要,也是科学规划我市未来发展空间,合理进行产业布局的迫切需求。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措施具体,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会议要求,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和管理体系,周密组织,严格执行,使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得到科学、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