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家祥主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夏继永、王周斌、江波出席,市政府副市长石根美列席。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农业现代化建设、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建设、旅游业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1-10月份执行情况报告、保障房建设及使用情况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建设和旅游业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建议相关部门要按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已经落实到位的进一步完善提升,正在落实之中的要加快推进。
关于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1-10月份执行情况,会议认为,1-10月份,我市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财政支出保障有力。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征收,确保年终目标的完成;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细化支出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注重调研,加强研究,保障全市财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关于保障房建设使用情况,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建立有效的后续管理机制,真正让弱势群体享受实惠。
会议审议批准了《大丰市重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3-2020)》;审议通过了《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2-2013年度“十佳模范代表”、市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联络员的决定》。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命事项。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法制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