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我市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在市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志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前,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了对55名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黄静宣读了任职通知,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上台接收了任命书,2名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市人民法院院长宋长琴介绍了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结构特点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会后,市人民法院组织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听庭培训,旁听了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
江志坚主任在讲话中指出,人民陪审员经由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要十分珍惜并认真行使好常委会代表人民授予的这项重要的国家权力,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成为人民利益忠实可靠的代言人。他要求人民陪审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审判能力;要认真履职,努力担任好人民陪审员这一角色;要积极参与,正确处理参加审判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要遵守纪律,切实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同时希望市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强化对人民陪审员的使用管理,严格规范人民陪审员的考核制度,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工作,确保我市人民陪审员工作稳步推进,进而推动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