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相凤、江志坚、丁瑞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袁冬青列席会议。副市长范大玉受市长陈平委托提出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黄正桂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定任命黄正桂、赵玉霞同志为大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吴家祥、肖乐农、王海同志大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及法院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倪魏山、陈同远、夏继永三位同志的辞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