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2022年,全国人大、省人大相继出台《关于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的工作建议》《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上级人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区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进一步促进政府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4月22日,区人大对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副主任钱江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区财政局有关我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并就我区政府债务相关问题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调研组认为,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决策部署,思想重视、组织有力、措施扎实、成效明显,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财政力量。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确保政府债务资金安排和使用更好体现和落实区委决策部署,调研组强调,思想认识要到位。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债务管控要到位。严格锁定债务总量,严控遏制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债务存量,持续调整优化债务结构,大力压降债务成本,进一步加强债务管控。风险防范要到位。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稳妥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责任落实要到位。健全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针对政府债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监管中的薄弱环节,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坚持全过程监管,严格防范债务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