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主持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国、钱江出席,副区长朱梅芳列席。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交办情况以及代表议案建议重点督办和对口督办安排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体现,也是反映民生、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办理议案建议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督办议案建议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化认识,思想重视到位,把议案建议办理作为履职为民、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要加强调研,方案细化到位,重点督办建议逐件制定督办办理方案,对口督办分类制定督办方案;要形成合力,统筹协调到位,政府办要做好统筹协调,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承办单位要树立主动意识、责任意识,确保高质量办理;要强化督查,推进落实到位,深化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政府领导领办重点议案建议机制,合力推进议案建议办理,不断提高满意率、办成率和办理质效。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准确把握、切实推动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大审查力度,不断研究细化审查的方法和标准,加强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重点审查,努力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形成审查合力,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起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行有序、决策科学的备案审查工作体制,着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为推动依法治区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还听取了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议题调查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了会议召开时间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