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会议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597 更新时间:2018/11/15 10:31:53

11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主持副主任江志坚、江波、朱国新出席,副区长吴海和列席。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8年全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018-2020年区级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编制情况的调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议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方案》;听取了部门接受专项工作评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和《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关于表彰2017-2018年度“十佳模范代表”、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优秀联络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区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会上驻丰盐城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报告了履职情况,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就做好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财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行为;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切实强化监督,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就做好全区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各镇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将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到位;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确保会议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的工作方案》落到实处;按照整改目标、完成时间、责任主体,重点重抓,确保落实;建立工作沟通和信息通报机制,通过媒体及时向公众做好信息通报,鼓励更多群众响应、参与和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环境责任意识,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确保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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