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了《中共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要求,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保障、支持和规范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的具体体现。
意见指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本质是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工作开展要围绕中心大局、拓展联系渠道、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增强代表意识等基本要求。
意见明确,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议题征集群众意见;听取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意见要求,提出议案建议。
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要完善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方式方法,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评议活动、提升代表小组活动实效、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固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机制;要健全代表联系群众的反映表达、分级处理、处理反馈、议案建议办理等机制。
区人大将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做好代表联系群众的服务保障;人大代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要以身作则,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处理代表反映的群众意见和诉求,在法定期限内反馈代表,不仅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更要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