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全面部署环保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波、区政协钱江副主席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批准,区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区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检查我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推动区政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努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推进大丰高质量发展走在盐城前列贡献人大力量。
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一是检查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实施《环保法》的组织领导、执行推进、宣传教育、公众参与等情况;二是检查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主要措施,包括大气、水、土壤、固废等污染及其他公害的防治情况,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环保督察查出问题整情况;三是检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四是检查环保监督管理、监察执法、部门联动执法、违法查处等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执法检查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开展自查、查阅台账资料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自2018年7月至11月,历时4个月。
本次会议印发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自的职责,对开展自我执法检查和迎接执法检查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不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推动绿色发展,推进大丰高质量发展走在盐城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区人大《环保法》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各镇人大主席,大中、丰华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区政府办、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教育局、国土局、住建局、城管局、海洋渔业局、水利局、农委、开发区、港区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王海滨 徐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