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至12日,全省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交流会在镇江句容举行。会议贯彻落实去年中央18号文件、省委26号文件精神和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规定,总结交流各地规范乡镇人大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促进全省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鹏出席会议并讲话。我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志坚参加会议。
乡镇人大担负着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我省乡镇人大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加快农村地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不平衡、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必须从抓规范入手,推进乡镇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
会议要求,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程序规范为抓手,明确乡镇人大的规定动作,把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当前,要着力规范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乡镇人大决定权和监督权的行使、乡镇人大人事选举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闭会期间的工作、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代表议案处理和建议办理工作、乡镇人大自身建设等。
会议强调,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省市县三级人大要加强指导,形成合力。各市人大常委会应建立乡镇人大工作联系点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强化县乡人大工作联系,联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活动。要加强平台和载体建设,保证相关活动定期开展、长期坚持。近期,省人大常委会将修定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组织乡镇人大主席专题培训,促进全省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省人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陈继福、顾万峰、张平平、秦一彬、胡金陵,镇江市委书记夏锦文,镇江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张庆生及各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人事代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乡镇人大主席等共9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