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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盐城人大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大丰人大·(2015/5/7 12:46:30)·主任论坛

大丰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大丰市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做个发言。

一、基本情况

大丰市下辖12镇、两区,镇级人大分别于2011年、2012年完成本届换届工作,其中新丰、大中两镇专设镇人大办公室大丰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分别单设人大工作联络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市部分人大主席团主席进行了专职设置,12个镇中有9个为专职,3个镇为党委书记兼任,专职主席配备率75%截止当前,各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25人(不含两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及党委书记兼任)。

二、基本做法

1、将政治引导作为对乡镇人大开展督促指导的核心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置于市镇人大工作的中心位置。督促自觉服从党委领导,我们反复强调,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大必须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做到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日常工作定期向党委汇报。督促全力服务中心,融入大局,主动作为,大桥、白驹等镇人大积极投身招商引资、总部经济建设,小海、新丰等镇人大牵头重大项目招投标监督和项目推进督查,努力发掘人大工作同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契合点督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大丰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中,明文规定了市人大党组负责同志对各镇人大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为此,在镇区人大工作例会中,我们逢会必提,反复告诫,我们提出,基层人大承担监督之责,要从自身做起,切实为广大代表和选民放好样子带好头,树立基层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2、将市镇联动作为开展基层人大工作的重要方法。上下联动是人大工作的一项优良传统。强化协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许多工作都联动了相关镇区人大协同开展,主要集中在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以及部分常委会议题的审议等方面,镇区人大在配合推进的过程中,汲取市人大的有益做法,市人大也积极给予指导支持,促成了互补互动的良好局面。注重基层参与,坚持广开言路、广纳谏言,制订镇区人大负责同志、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其参与常委会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常委会审议中积极听取镇区人大的意见,保证基层一线真实情况得到准确反馈,吸收相关镇区人大负责同志参加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提高审议意见落实效果。

三、将开展活动作为镇区人大工作的关键抓手。依靠活动有效串联起人大各项工作。大力推动平台建设,作为代表活动的重要载体,“代表之家”建设在全市得到有效落实,目前已按统一标准建成75家,草庙镇人大还结合基层代表特点,将代表之家延伸设立到每个村,方便代表就近就地开展活动。加强活动的组织策划,重点突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求各镇区人大结合市人大的部署安排和自身实际,围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建议议案的提出等,于每年年初拿出年度代表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深化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以“争当模范代表、建设幸福大丰”主题的实践活动,广泛动员代表积极参与“五争当、五个一”主题活动,激发代表在创新创业、帮扶困难等方面带头示范的热情,收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四、将依靠代表作为镇区人大工作的坚强保障。人大工作的开展时刻不能脱离代表主体。增强代表履职自信,加强和改进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市人大成功实践的基础上,在镇人大推广重点督办、对口督办经验做法,有效提高了办成率;强化履职保障,为代表征订《人民与权力》,定期向代表发放《会报》、《人大工作情况》等资料,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人大常委会还制订了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误工补偿制度,现已正式实施,并向各镇区人大推广,已有部分镇拟定了配套实施方案;注重开展代表履职宣传,各镇区人大高度重视,真正把宣传工作抓上手,市人大积极引导镇区人大向上级人大媒体刊物投稿,草堰镇、三龙镇人大的多篇稿件被《人民代表报》、《人民与权力》、《盐城人大》等报刊采用;组织开展各类评选活动,如优秀代表评选、优秀议案建议评选等,这些扎实的举措,让代表切实感受到了尊重,激发了代表活力和履职热情。促进代表作用发挥,各镇人大全面建立了代表联系接待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畅通了代表与群众、与选民联系的渠道,组织开展“三解三促一加强”、“进村入户”等活动,广大代表深入农村基层、企业社区,了解民情民意,宣传党的政策,反映群众诉求,并实实在在帮助基层解决了一大批困难和问题,有效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代表先进性得到全面体现。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1、岗位职能专职不专。我市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全都参与中心工作分工,除了人大工作外,还身兼多职,客观上分散了精力,影响本职工作开展;各镇都设有人大干事岗位,存在专职不专、人员调整频繁等问题。

2、学习交流尚显不足。对代表培训提升与履职需求还有差距,有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还比较少,从市人大层面来看,对镇人大的指导力度还需不断加大。

3、规范化水平亟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主席团例会召开不够及时,个别镇召开人代会随意简化程序,酝酿候选人选时间、报告审议时间等往往达不到法定要求等。

4、重大事项审查决定不能有效开展。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原则,镇人大组织实施时难以准确把握,重大事项往往以党委定调,班子拍板,缺乏提交人代会讨论决定的意识,随意性较大。

为此,建议省人大尽快修订完善《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暂行条例》,重新界定明确乡镇人大工作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建议盐城市人大及早制订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便县市区人大细化执行,全面深化基层人大建设;建议上级人大多组织一些与基层人大联动开展的工作,以便基层人大学习借鉴上级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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