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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丰人大·(2012/3/26 9:08:28)·决议决定

(2012年3月25日大丰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相凤受大丰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大会认为,四年多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紧扣发展主题,突出民生保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民主法治进程、合力建设幸福大丰作出了积极努力。会议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四年多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大会指出,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喜庆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市委战略部署,能快则快跨越发展;以改善民生为目标,紧贴民生实事工程,推进幸福大丰建设;以法治建设为根本,围绕依法治市目标,深化民主法治进程;以提升素质为抓手,突出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创新代表工作;以能力提升为重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大丰”主题,以科学发展的理念、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依法履行职责,动员全市人民,为建设幸福大丰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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