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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丰人大·(2012/3/26 9:06:57)·决议决定

(2012年3月25日大丰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大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市长陈平同志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在中共大丰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人民政府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实现 “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在苏北率先基本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并向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会议对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2012年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未来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努力建设幸福大丰,开启基本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是沿海开发的加速期。今后五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大丰”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强势突破沿海开发,推动大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努力领跑苏北、赶超苏中、跻身苏南、融入上海,再创一个黄金发展期,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为开启基本现代化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喜庆之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要全力保持经济较快增长,深入推进沿海开发,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精心统筹城乡发展,更加注重改善民生。

会议要求,市十四届人民政府要根据发展阶段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执政为民,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务实创新,坚持勤政廉政,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切实担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向着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大丰的目标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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