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
2011年3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法院2008年以来商事审判专项工作汇报。会议认为,2008年以来,市人民法院的商事审判工作在执法环境不佳,成讼案件不断攀升,司法资源有限的不利局面下,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工作中存在着不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5条、第9条、第11条的规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市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把商事审判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予以重视,多谋划、多给力。围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主题,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形势反映到司法层面的变化和发展态势,找准商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推进商事审判工作。对事关社会发展和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提供司法服务,积极做好工作。
2、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市人民法院要认真查找分析影响和制约商事审判工作发展的薄弱环节,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完善审判质量评估考核体系建设,加强流程管理,始终坚持执行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注重内部挖潜,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千方百计缓解当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依法审理借款合同以及担保类案件,注重加强对社会的引导和警示,遏制此类案件的高发态势。加强类案管理,对全市范围内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调研,大力提高一审的审判质量和水平,切实降低被发回改判的比率。对历年被发回改判的商事案件逐件认真剖析,严肃追究错案责任。
3、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商事审判能力水平。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以公正司法为核心,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商事审判法官的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商事审判法官的理论水平、职业素养和司法能力。要加强对商事审判法官的廉政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完善相应的内部外部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从严治院,切实规范调整好法官与当事人、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树立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统筹解决审判力量和经费不足的问题。要征得有关部门支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法官,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商事审判法官工作积极性。
4、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商事审判司法环境。市人民法院要继续落实审判公开机制,坚持开门办案,自觉把商事审判的全过程置于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社会监督之下,畅通诉求渠道,着力构建“阳光司法”。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商事审判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完善执行好“百名代表评十案”制度,有针对性地适时组织群众旁听典型案件庭审,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认识程度和法律意识,扩大商事审判的社会影响力,让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和支持商事审判,为商事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以上审议意见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14条的规定研究处理,落实情况请向2011年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大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