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2010年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相凤主持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滩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高永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渔业法》的情况汇报。主任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渔业法贯彻实施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对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如下建议: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渔业法》宣传贯彻力度。充分认识发展渔业经济是我市沿海开发的组成部分,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方面,是农(渔)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加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落实渔业生产方针,为渔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政策、法律保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进科学养殖,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渔民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等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生产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治渔、以法兴渔的良好氛围。继续加强渔业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建立一支精干、高效、文明的执法队伍。
2、科技兴渔,进一步加快渔业产业化进程。要紧密结合沿海开发新形势,修订完善渔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制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部省项目,加大财政投入,促进全市渔业的快速发展。要强化“科技兴渔”意识,引进推广优质品种,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专业合作,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渔业产业化进程,着力培育生产、营销大户和渔业加工龙头企业。加大国家一级渔港的申报跟踪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高效养殖基地、海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建立水产品专业市场,做大渔业品牌,多创绿色食品、拉长渔业产业链,促进渔业产业化渔业增效和渔民增收。
3、理顺体制,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理顺执法体制。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尽快研究解决基层渔业执法队伍体制和经费问题,增加监测装备,提高监测水平,保证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大渔业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事件,依法抓好各类证书核发和休渔期禁捕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为渔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重点做好海洋捕捞以及紫菜生产船舶等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渔业环境。要按照《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养殖水域监测与管理,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对有关工业污染、生活污水的排放以及投入品的管理,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办事,促进渔业生态环境平衡,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主持:陈相凤
出席:陈相凤 江志坚 丁瑞云 陈同远 夏继永
列席:陈桂官 夏 寅 施建飞 蒋德爱 董 干
曹 震 王连军 黄 艳 杨海慧 夏萍娟
金福华 王晓聪 黄永新
石根美 徐金宏 夏恒林 高永福 张成军
记录:金福华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整理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