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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门接受专项工作评议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大丰人大·(2020/5/29 16:32:36)·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推选,并报经区委同意,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全区社会关注度高、工作牵涉面广、在促进发展和保障民生中肩负重要职责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供电公司和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评议工作于今年3月启动以来,紧扣“一个重点”、释放“两大优势”、攻坚“三个短板”、统筹“四项工作”工作部署,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大局,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情况,执行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落实人大决议、办理代表建议、服务基层群众等情况,促使部门工作更添动力、更显活力、更富成效。

2020525日召开的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部门接受专项工作评议的情况报告。会议强调,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工作评议的背景、意义和目的;要突出五个“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委员评议与代表评议相结合,推进工作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征求意见相结合,工作评价与满意度测评相结合,扎实开展好今年的部门专项工作评议;要狠抓四个“落实”,对照审议意见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强化责任抓落实,注重实效抓落实,通过部门专项工作评议来推动工作、促进工作、改进工作、提升工作,推进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努力做到让代表认可,让群众满意。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评议调研组成员对5个部门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评议调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了如下意见:

一、关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工作

1、重抓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转型步伐。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321”目标,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核心企业,拉长产业链条,补足研发短板,打造产业集群,以新兴产业打造我区产业结构新体系。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着力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将项目质量、投资强度、亩均效益和产业特色作为筛选项目的重要依据。加快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围绕新工艺、新产品,推动产业链前延后伸,提高产品附加值。依托大丰港现代物流枢纽港优势,大力发展临港特色产业。加快推动创新链融合。创新政策引导,注重开放合作,强化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引进智能制造,实现高企数量质量双提升。

2、重抓“三项清理”工作,激活“沉睡”资产资源。集中精力攻坚深化思想认识,变被动为主动,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多措并举化解清理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强化分类处置。研究制定差别化引导政策,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坚持一企一策、一事一策,合理提出解决方案。形成清理合力。进一步完善工作班子,配优人员力量,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清理任务按时完成。

3、重抓园区优化整合,实现节约集约发展。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出台园区收益分配办法,保障园区机构高效运行。加快园区规划编制。抓紧对接,编制完善园区空间和产业发展规划,尽快评审通过。加大项目招引力度。落实好跨园区项目落户机制,依托现有产业基础,采取多种形式,招引产业链项目。统筹镇级园区发展。系统谋划镇级工业及园区发展,积极做好剩余建成区处置难题,合力推动镇级经济发展。

二、关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工作

1、以编制规划为契机,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规划对接。在盐城市即将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以“多规合一”为目标,切实解决各规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的弊端,努力形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张蓝图”。合理布局功能。要按照我区城市功能定位和目标,高标准做好城市设计,提高专业水准,合理确定发展规模和布局,力求功能完备、结构合理、调控有度、适度超前。依法进行管理。进一步强调规划引领和管制作用,注重规划的严肃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保持规划的连续性。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把规划执行作为刚性要求,加强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凡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实施等,须科学论证、向社会公示、人大审查(审批)后方可实行。

2、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化水平。增强服务担当意识。要以贯彻落实党委重要决策部署为己任,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促推我区高质量发展。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深入镇(街道)区(园),主动靠前,加强指导,搞好服务。要优化办事程序,理清各科室职能,提高窗口人员业务能力与水平,建立“一条龙”的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能。提高土地资源效益。精准配置用地指标,重点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用地。建立工业项目审查制度,实行分期供地,从严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现有企业新上项目扩大产能,最大限度用足土地。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力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加强项目用地监管。进一步细化土地出让条款,严格出让合同约束,严格监督土地出让合同履行。加强后期监管,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开工建设。项目招引主体要严格把关项目的真实性,控制用地规模,避免多供少用、供而不用,造成低效闲置,确保项目高质量发展。

3、以耕地保护为核心,切实推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继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自觉主动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强化耕地保护考核成果应用,将耕地保护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增强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要明确界定耕地质量的具体内容,破坏耕地质量的责任清单、处罚条款等,增强耕地保护的可操作性,真正做到问题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违法状态消除到位。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健全监管网络,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启动联动机制,发挥镇(街道)和村(居)的联动作用,从源头遏制各类违法违规建设的发生。充分发挥国土执法监察的主观能动性,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新增违法用地情况的查处力度,并公开曝光处理情况,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和农用地非农化乱象。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逐步提高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奖补标准,健全激励考核机制,进一步推动耕地占补平衡、省以上投资等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将农村形状不规则、配套基础设施布局不合理、碎片化的农田进行综合整治、统一规划,形成田块成方、道路畅通、配套设施齐全的高标准农田,提高土地的质量和数量。

三、关于区人民银行专项工作

1、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能。完善窗口指导职能。结合区域特点,提高对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反馈的灵敏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创业就业、消费信贷等方面的贷款支持,促进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民生的改善。净化社会信用环境。注重与银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尽量避免职能交叉重叠现象的发生。加强对现有征信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监管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大做强国有背景的担保公司,创新担保方式,规范担保行为。完善业绩考评体系。强化考核督导,提高信用证、银票、信托计划等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考核权重,促使商业银行形成与企业共同发展的理念,根本解决企业融资难。

2、彰显金融为民本色,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强化政策宣传指导。结合后疫情时期金融政策的调整变化以及我区实际,完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措施,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的宣传。优化信贷投向结构。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城市区块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等领域的金融支持,优先满足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对符合信贷条件和转型升级要求、但因外部原因导致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小微企业,要通过监管促使商业银行不能违反合同约定抽贷、压贷,降低贷款门槛,优化贷款流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强化对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金融支持,助力实施乡村振兴。加大对全区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稳步开展各类非信贷融资业务,鼓励银行、信托、融资租赁、担保、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各方加强合作,探索建立资源集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3、充分整合人力资源,促进干部队伍健康发展。畅通人事进出渠道。根据履职需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充实有专业知识和学历较高的人才,提高支行队伍总体素质。加大干部交流和培训力度。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支行干部培训,进一步增加人员交流锻炼机会,从经费上、时间上为干部“走出去”学习创造条件。提升窗口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完善设施,确保窗口行政许可和金融服务做到及时规范。强化干部岗位竞争意识和业绩管理。积极主动与上级及区本级机关沟通协调,着力解决薪资待遇短缺问题。注重年纪较大干部的任职技能培训,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青干部,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保证支行人力资源丰裕、管用。

4、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更实举措防范风险隐患。聚焦政府债务、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和担保圈债务、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夯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防火墙。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主动管控外部冲击,严格准入管理,规范发放贷款行为,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商业银行向实体经济投放比例的考核,确保信贷资金直接流向实体经济主体。明确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按金融委的工作部署,征得政府的领导,与银保监及地方金融机构之间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快实现风险与监管信息共享,强化排查整治,以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四、关于区供电公司专项工作

1、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烈氛围。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努力营造依法用电、安全用电、科学用电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提高行业供用电政策的宣传频次,正面引导电网改造、电价政策、电力设施保护、优质服务及国家收费项目标准的解释工作,使供电公司各项工作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

2、优化服务质效,提升服务能力。要强化组织管理,加强电网运维水平,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确保供电高效及时。要创新服务理念,完善市场竞争机制,积极探索降低用电企业电力工程成本的新途径、新方法,做到让用户满意。

3、强化依法履职,保障发展大局。要健全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夯实电力安全基础,提高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法规落实到位,依法履职到位。要提升管理能力,加强沟通协调,在新建国家供电线路规划、区(镇)重大项目推进等方面既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更要服从和服务于大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4、加强作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切实加强企业责任、担当和效率意识,激发供电企业强劲活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要按照正风肃纪的要求,加强行风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共同构建积极向上、和谐发展的供用电环境。

五、关于区生态环境局专项工作

1、进一步做实生态环境普法宣教工作。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引领职能,全方位、多形式、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和工作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生态环境的法治宣传、工作宣传都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特别是在对企业推广应用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要开展针对性的服务指导。

2、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综合监管职能。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不懈努力,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支持,用足用好政策。要充分发挥组织、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联合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综合监管水平。要进一步完善环评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不断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环境执法工作的水平、权威和效果。

3、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要进一步理顺生态环境工作体制,切实履行执法、监管、指导等职能,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持续落实“河长制”,确保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畜禽养殖、农村生活垃圾等群众持续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有效监管和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好困扰农村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理念,加强污染源排查和重点污染区域的监督管理,建立与相关企业的沟通协调常态化监管机制,充分利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帮助和促进企业提高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水平。

4、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激励机制,加强班子和队伍的爱岗敬业和业务技能培训,注重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导向性和长效性,提振全体生态环境工作队伍的精神风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指导和督促各园区、各镇(街道)等主体按省市相关规定配齐配强基层生态环境工作队伍和机构,特别是在专职人员、业务精干、年龄优化、装备健全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确保基层生态环境工作正常运转。对群众关注较为集中、反映较为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从主观深处查找根源,动真碰硬抓整改落实。要做好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络,以此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抓手和动力,更加积极能动的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赢得全社会更为广泛的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请于202011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5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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