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提请2019年7月16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大丰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卞松岭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黄海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8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关于2018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8年区本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