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晓庆辞去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5月22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共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盐城市大丰区监委(大纪函[2019]1号)《关于对区人大代表赵晓庆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通报》,赵晓庆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告。
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晓庆辞去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规定,赵晓庆的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