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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公诉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大丰人大·(2018/9/20 8:48:12)·审议意见

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9月19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专项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公诉专项工作,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维护司法公正为核心,以促进社会稳定为根本,以提高公诉水平为目标,努力推动公诉工作深入开展,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我区公诉专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5条、第9条、第11条的规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强化诉讼活动监督。要紧紧围绕诉讼活动各环节,不断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努力构建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要依法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既要监督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问题,防止放纵犯罪,又要监督和纠正违法立案、诱供逼供、滥用强制措施和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权。要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要综合运用发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多种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不断提升检察机关自身对诉讼监督线索的搜集、分析和纠错处置能力。在依法依规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前提下,不断拓展监督覆盖面,让诉讼监督工作真正成为检察机关“主责主业”。

2.进一步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要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定期交流沟通工作机制。要加强与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继续坚持和深化侦查阶段重大案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会商等制度,特别是对新类型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提前介入,不断强化引导侦查机关对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更好地履行指控犯罪的职能,进一步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侦诉关系,为提高案件质量提供有力保障。加快构建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平台,建立公开、规范的交流沟通机制,进一步促进案件公正公开。

3.进一步提高公诉工作水平。要转变观念,准确把握起诉标准,重证据,重程序,牢固树立“罪行法定”“疑罪从无”意识,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强化办案责任,切实把好审查起诉关,规范办案程序,防止案件“带病”起诉。要加强案件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常态化的公诉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效。要完善监督机制,建立严格的办案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并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完善刑事和解制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要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进一步加强公诉队伍建设。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公诉人才建设,重视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提高公诉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根据公诉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按照捕诉合一的刑事检察改革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庭审观摩、案例研讨、模拟诉辩对抗赛等活动,不断提高公诉人员的批捕和公诉水平,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公正廉洁执法、职业道德高尚的公诉检察队伍。要建立健全公诉工作激励机制,为公诉人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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