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继勇同志辞去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6月11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继勇同志辞去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