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3日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张春山检察长所作的《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