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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丰人大·(2018/1/13 14:43:46)·决议决定

2018年1月13日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张春山检察长所作的《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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